中润资源:反舞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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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 01: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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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防止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或他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舞弊包括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和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为谋取自身或他人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权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一)收受贿赂或回扣,特别是项目招标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

(二)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公司资产,贪污、挪用、盗窃、侵占公司资财;

(四)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虚报交易或其他事项,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或事项支付款项;

(五)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 授意他人或自己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故意误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或报告;

(七) 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损害公司利益;

(八) 泄露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九) 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进行各项谋利活动;


(十) 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六条 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

(一) 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二) 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务报表阅读或使用者误解而做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三) 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四) 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五) 偷逃税款;

(六) 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七) 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八) 其他为公司谋取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第三章 反舞弊职责归属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督促管理层建立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文化环境,建立健全包括预防舞弊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八条 公司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舞弊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并进行自我评估。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主要负责机构,负责公司反舞弊行为的指导工作,对反舞弊工作进行持续监督。

第十条 审计部是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日常持续监督的实施,具体包括:

(一) 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

(二) 出具处理意见并向管理层、董事会报告等事项;

(三) 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进行年度舞弊风险评估与自我评估;

(四) 受理相关舞弊举报工作;

(五) 开展反舞弊预防宣传活动。

第十一条 全体员工应该遵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及国家、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如发现任何舞弊情况,应通过正当渠道向公司审计部举报。

第四章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诚信正直的企
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多种方式:

(一) 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并以实际行动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制度和规范,建立健全各类反舞弊内控机制和制度。

(二) 公司的反舞弊政策和程序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三) 鼓励员工在公司日常工作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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