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7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对标证监会、财政部、深交所监管规定,聚焦上市公司内外部发展要求,探索研究合规与风控、法律、制度管理体系有机融合的路径、工具、方法,在
董事会的指导和监事会的监督下,持续加强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进一步夯实合规底线,有效助推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一)内部控制组织机构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在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中规范勤勉履职,其中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聚焦高质量治理需要,对标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监管要求、行业规定识别决策层、执行层的合规义务,显性业务风险,推动外规内化,实现了组织融合、风险融入流程、合规义务有机融入制度。2023年编修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设计及日常运行的控制机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贵州红林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涵盖上市公司全级次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战略管理、党建与监察、企业文化、市场与营销、研究与开发、生产与供应链、客户与服务、质量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资产与资本、行政事务、风险与合规、信息化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管理、市场与营销、生产与供应链、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资产与资本、风险与合规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开展好年度内控自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评价范围、评价重点领域及工作程序等要求。2024年2月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按要求报送了内控自评价材料和内审报告。
公司成立与子公司联合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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