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四川双马资讯
2024-05-05 16:21:06
  • 3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 公告编号:2024-23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详 情 请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 3,893,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最高成交价为 17.81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14.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0,525,083.90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交易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的回购行为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