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5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A 股股东: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 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
7.00 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
议案
8.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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