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审计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朗科智能资讯
2024-04-25 23: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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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成员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如
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并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的计量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
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利润操纵的情形。

4、对于公司本次拟聘请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国际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拟聘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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