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 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2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与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书》,将本息合计20,410,166.67 元债权及相应全部权利转让予万怡投资。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
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案关联董事袁义祥、韩东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万怡投资未有其他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与北京多来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多来点”)、北京格致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格致璞”)及潘广鹏共同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框架协议约定“…,为顺利推进本次投资,…,甲方(亿阳信通)向乙方(北京多来点)支付诚意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
贰仟万元整)…”。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根据北京多来点付款指令支付了上
述诚意金,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交易,北京多来点应向甲方退还上述全部诚意金并支付相关资金占用费,北京格致璞及潘广鹏对北京多来点的前述款项退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据此,甲方对北京多来点、北京格致璞及潘广鹏享有相应债权。
2、公司依据《投资框架协议》对北京多来点、北京格致璞及潘广鹏享有债权为本金 2,000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万怡投资有意向受让前述债权。
3、由于万怡投资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38.1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和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义祥、韩东丰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6960375644
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47 号 15 层 1504 室
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关联关系: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为 38.16%,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
形,构成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万怡投资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北京多来点根据《投资框架协议》应向公司退还的诚意金及相关资金占用费及相应全部权利,即为标的债权,根据《投资框架协议》相关约定确认为人民币 20,410,166.67 元。
对于上述标的债权,公司报告期内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除上述情况外,目前不涉及其他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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