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宏达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
宏达股份资讯
2024-04-29 23:18:3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0331 公司简称:宏达股份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一)董事会的意见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和理解,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强调,发表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并不影响审计机构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3、2023 年度,公司偿还云南金鼎锌业债务 6,651.85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通过现金加资产抵债方式已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 650,668,824.32 元,尚有应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
款本金 423,433,331.08 元及延迟履行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延迟履行金

195,865,691.62 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延迟履行金计入各期
损益,其中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迟履行金 2,775.81 万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4、公司目前主营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以及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

(二)公司关于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为履行法院判决,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行,稳定经营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同时与诉讼案各方保持经常性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所在当地党委政府致力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金融机构等的沟通合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流动资金需求。

3、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依托,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优化工艺指标,严控成本,深挖潜能,强化营销,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提升盈利能力。

4、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3 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负责人黄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巍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841,599.13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47,846,519.44元,截至2023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5,612,887,832.44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