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成先平
本人作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
作用,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任职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成先平,1964 年 3 月出生,河南辉县人,中共党员,1986 年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1982 年 9 月至 1986 年 6 月就读于武汉大学
法律系,1986 年 7 月进入郑州大学工作至 2024 年 3 月。郑州大学法
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讲《国际经济法学》及《国际投资法学》等课程;先后撰写出版《中国外资投资企业法律制度重建研究》和《外资并购法制机理研究》两部专著,主编出版《国际经济法学》教材三部,发表《论现代公司法的基石——有限责任制理论的相对化》《论外商投资企业行为能力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法律思考》及《预期违约立法完善》等论文。河南郑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瑞丰新材独立董事、兼任河南省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此次会议在公司会展中心现场召开。本人出席了会议。
本人任职以来,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会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
3、会议表决情况
任职以来,我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发展战略方向,关注公司发展动向。对于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公司均及时向我提供了会议材料和相关资料。我在会议召开前仔细审阅会议议案,认真分析和研究相关资料,并通过线上沟通与现场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了公司的有关情况,并在此
基础上,对提交的议案认真审议、审慎表决。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议案,我对2023年度内本人任职以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未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4、现场考察沟通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董秘等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生产经营信息、监管动态、公司相关内部制度、文件等,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为履职提供信息和依据,促进更好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重大信息均予以及时公告。
2、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重大信息均予以及时公告。本人认为公司建立及健全了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3、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以及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本人作为第十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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