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祥源文旅资讯
2024-04-26 20: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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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4)第 0536 号
致: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 “本所 ”)接受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祥源文旅”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叶永祥律师、蒋贇律师参加祥源文旅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祥源文旅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祥源文旅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席了祥源文旅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祥源文旅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祥源文旅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根据祥源文旅公告的《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1、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7、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
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3 年度薪酬执行
情况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祥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祥源实业有限公司、王衡、孙东洋、徐中平、俞真祥对议案 7 回避表决;王衡、孙东洋、徐中平、高朝晖、詹纯伟、王琦对议案 8 回避表决;俞真祥、陈亚文、陈云钊对议案 9 回避表决。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议案7、议案10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根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相关情况为: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浙江祥源
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 1 号白马大厦 12 楼)。 网络
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月 26 日 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 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和相关事项均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与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根据会议通知,截止 2024 年4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经核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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