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要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光杰,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现任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复旦大学副教授;新泉股份(603179)、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兼任上海申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大学上海校友会副会长、上海人大人研究院研究员。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英特集团(000411)、华峰超纤(300180)、旗天科技(300061)、老板电器(002508)、海螺新材(000619)、诺邦股份(603238)独立董事等职。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 1-5 月,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其中:以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通讯方式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张光杰 10 10 10 0 0 否 6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上述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中积极参与讨论,运用自身知识和工作经验,促进董事会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任何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和风险管理
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6 次,出席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8 次。本人认真审阅上述会议的有关资料,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参与议案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深入了解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和影响以及定价依据等情况,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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