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晓岚)
2023年1-5月,本人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思实勤他地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期间的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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