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连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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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7: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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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连重权,男,1966 年 11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Harmony RealEstate Capital CEO。曾任恒基兆业集团中国大陆区市场部经理、特别项目部总经理;北京环球影城 UEX 董事局董事;雷曼兄弟国际商业不动
产部副总裁;DLJ Real Estate Capital Partners 大中华区 CEO 等职。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 1-5 月,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其中:以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通讯方式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连重权 10 10 10 0 0 否 6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出席上述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各项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任何事项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积极履行职责,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6 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审查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本人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涉及关联交易
事项。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本人认为上述会议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本年度出席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及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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