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
上午 10 点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杨光、宋振纶、华秀萍(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上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形成以下专门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是基于现阶段公司传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为薄弱,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净利润为负,以及账面未分配利润主要系中华纸业有限公司少数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及支付水电费等关联交易事项,系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行为。该交易将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独立董事:杨光、华秀萍、宋振纶
2024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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