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中国电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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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1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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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开展了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工作,现将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委员会现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杨有红、李小荣,董事任月。委员会中,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杨有红担任,他在会计和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学术与实践经验。

二、履职与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听取公司年度审计相关情况及年度业绩预计情况,对公司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报告等,并将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召开2022年审工作沟通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安排;

(二)2023年3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2023年4月,召开2022年度审计沟通会,致同会计师汇报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和重点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2023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12项议案;

(五)2023年8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2项议案;

(六)2023年10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2023年10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2023年11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各位委员均了解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处理公司事务,包括听取公司汇报、了解有关信息,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提出有益的建议等。

三、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委员会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委员会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东大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计划与安排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对年审工作情况和重点事项进行了听取和研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

经审核,公司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2023年度审计费合计246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二)指导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年度内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委员会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对于外部审计机构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予以关注,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改进和完善。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审阅了公司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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