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检集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第一次修订)
国检集团资讯
2024-04-29 18: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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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系由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全体发起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123421K。

第四条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股,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Testing & Certification International Group Co.,Ltd.

企业集团名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

企业集团简称:国检集团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1 号科研生产区南楼。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392.8549 万元,实收资本为 80,392.8549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
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公司作为技术服务型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正为本、服务社会、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立足建
材和建设工程检测,拓展认证领域,面向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需求,建立专业齐全、服务功能完备的检验认证科技条件支撑体系,服务国家建设。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公路水运工程
试验检测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试验机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标准化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雷电防护装置
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测绘服务;安全评价业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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