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新泉股份资讯
2024-04-29 17: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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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3675 债券简称:新 23 转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
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发布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含 3 名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仍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在征
得其本人同意后,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唐志华先生、高海龙先生、王波先生、周雄先生、陈志文先生、李新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冯巧根先生、闫建来先生、张光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董事会候选人提名情况,并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并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无异议的审核结果。

上述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其中 3 位独立董事因其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将满 6 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故上述 3 位独立董事的任期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届时,公司将根据
相关规定和程序选举新的独立董事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

1、非职工代表监事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须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 1/3。根据监事会的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
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在征得其本人
同意后,公司监事会提名姜美霞先生、傅银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监事会候选人提名情况,并提请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职
工大会,会议选举李秀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通过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秀玲女士将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董事、监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志华: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1993 年 7 月毕业于扬州大学热加工工艺及设备专业;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历任丹阳新泉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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