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其他
部分制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注册资本增加
2023 年 8 月 29 日,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共计 922,436 股完成上市流通,
其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81,198 万股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上市流通,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841,238 股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上市流
通,本次行权股票共计 922,436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共计增加 922,436 股,注册资本共计增加 922,436 元;公
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49,624,531 元变更为 250,546,967 元。
(二)注册资本减少
1、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不是
“优秀”,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3,955股。
2、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39,694 股。
因此,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共计减少 1,393,649 股,注册资本共计减少 1,393,649 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50,546,967 元变更为249,153,318 元。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49,624,531 元变更为 249,153,318 元。
上述事项涉及修订《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或修订了其他部分制度文件。
序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1 第五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五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49,624,531.00 元。 249,153,318.00 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9,624,531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9,153,318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3 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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