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峰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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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5: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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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黄峰(已离任))

作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黄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4 月出生,经济学、管
理学硕士,1992 年至 1996 年任职于上海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工作,1996 年至2002 年任职于上海市外国投资委员会,2002 年起历任上海市外资委综合处副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资委)项目管理处副处长、上海市外经贸委(外资委)外资服务业务处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处处长,2010 年 6 月-2016
年 3 月担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2011 年 8 月-2016 年 3 月担任国家商务部
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2019 年 6 月起任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上海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副理事长、上海亚太示范电
子口岸网络运营中心主任。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没有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因个人工作安排,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

在任职期间,我通过会议沟通、现场考察交流、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信息等 途径积极了解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情况,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我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在发 表意见时,注重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2023 年度我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的次数

独董姓名 2023 年应 是否连续两

参加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会次数

黄峰 7 7 0 0 否 均投同意票 4

在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 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在任职期间,我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 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具体参会 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提名委员会 1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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