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三星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星新材资讯
2024-04-29 16:59:54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维持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产品开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支出、科技研发投入及项目建设投资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16,019,233.2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7,727,974.17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80,357,03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446,414.16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0.2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分配总额维持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 告 期 内,公 司 实 现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16,019,233.29 元,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67,727,974.17 元,公
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23,446,414.16 元,占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为各类低温储藏设备(冷藏柜、冷冻柜和冰箱等)配套的玻璃门体及深加工玻璃类产品,从最初的单纯追求美观、廉价,发展到目前兼具外观、功能、节能、环保等作用和因素,并根据最终用户的消费需求升级不断改进。公司需要通过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研制出符合客户需求的订单,同时,提高对下游知名企业的服务力度,采用定制化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的低温储藏设备用玻璃门体及深加工玻璃业务处于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和巩固终端应用市场的关键发展阶段,公司持续发力在该领域深耕细作,积极开拓市场,加强与客户互动,开展定制化服务,争取在市场容量比较稳定的大环境
下,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也是以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为经营主体,向光伏玻璃等新能源应用领域拓展的关键阶段。国华金泰正投资建设 “4×1200 吨/天光伏玻璃、年产 500 万吨高纯硅基新材料提纯项目”,项目分期建设,第一期预计投资 32.96 亿元。项目以国内外超白砂和光伏玻璃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通上游超白砂和光伏玻璃产业链,并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确保生产出优质的超白压延光伏玻璃。目前项目正处于有序稳步推进实施中。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在手订单交付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较多的资金,同时开发新产品和产业链延伸也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因此,为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须留存部分收益。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对截至 2023 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公司的研发投入、重大项目支出、产品结构调整、预防重大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