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 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7,803.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030.5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37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5,847,682.19
减:购买理财产品 0.00
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七天通知+结构性存 881,206.98
款)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64,965,382.24
加:利息收入 (活期) 79,367.62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842,874.5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8 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包含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 1503229029000210238 募集资金专户 已经销户
行 [注]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1008603300700395 募集资金专户 6,188,114.86
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 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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