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宏柏新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8 号)批复,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 11,5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8,500,000.00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526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6,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九江宏柏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85,082.99 7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6,000.00 26,000.00
合计 111,082.99 96,000.00
截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48,500,000.00 元,包含暂未
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外的其他发行费用。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适当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且该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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