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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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8: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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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40.8169 万股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3.596 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6.043 元/股+同期存款利息(按日计息)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6 日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通过公司 OA 系统对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8、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9、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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