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股份: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水晶股份资讯
2015-11-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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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1-0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杭州水晶运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杭州水晶运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晶股份”或“公司”)就其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已经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通过了相关决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推荐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调查指引”),我公司对水晶股份业务、财务、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水晶股份本次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东兴证券推荐水晶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调查指引》的要求,对水晶股份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公司业务及行业、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及其他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水晶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部分董事、监事、员工进行了交谈;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文件、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杭州水晶运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对水晶股份的业务、财务、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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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晶股份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挂牌条件

根据项目小组对水晶股份的尽职调查情况,本公司认为水晶股份符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的条件:

(一)公司存续满两年

水晶股份前身杭州水晶运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31日,并于2015年7月24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该变更经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1,048,503.89元(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折合股本20,300,000股。

2015年7月24日,经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水晶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注册号为330100400043048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注册资本20,300,000元,公司住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城东村,实际控制人为卢水晶、顾水英、卢毅。在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其存续期限可以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连续计算,公司存续已满两年。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具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1)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4年中国体育用品产业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体育用品行业增加值达到2418亿元,同比增长15.89%,连续8年保持行业规模持续扩大,自2011年后首次实现两位数增长。2014年中国体育用品行业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200亿美元大关,达到200.85亿美元,实现贸易顺差178.59亿美元。其中,进口额为11.13亿美元,同比增长1.81%;出口额为189.72亿美元,同比增长8.29%。

从体育用品各主要门类销售数据看:运动鞋服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累计实现运动服销售收入132.54亿元,同比增长11.0%;球类产品制造行业实现销售收入174.35亿元,同比增长9.86%,为近年来最小增长速度,行业产销率为99.74%;训练健身器材制造行业实现销售收入为324.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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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运动防护用品行业销售收入恢复增长,达到129.73亿元,同比增长47.07%;训练健身器材行业较去年有较大的增长,前景乐观,呈现出平民化、品牌化和三四线市场下沉化的三大发展趋势。

(2)从规模扩张向效益扩张转变

根据中国产业研究报告网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体育用品市场深度调查及前景预测报告》,2003年—2011年,我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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