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派智能: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已取消)
悠派智能资讯
2018-09-04 15: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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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04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4312 证券简称:悠派智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悠派智能展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9月3日,广东悠派智能展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公司57.87%股权的股东东莞市悠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广东悠派智能展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如下临时提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由其指定第三方将以积极的态度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对于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收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安排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18-049

未投赞同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安排



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按照不低于该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议确定为准。



(三)回购申报有效期及申报方式



回购申报有效期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转让日内,即2018年9月28日前(含2018年9月28日)。异议股东应在回购申报有效期内明确提出回购申请,回购申请以发送给公司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为准,该回购申请材料需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相关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投资款银行流水或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上述回购申报有效期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以就股份转让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东莞市茶山镇塘角村茶塘路西瓜岭



邮政编码:523393



联系人:李学智



联系电话:13926856518



邮箱:lxzdg@163.com





公告编号:2018-049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由于股份回购申报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股东,请在申报有效期内尽快按照指定方式与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广东悠派智能展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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