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种业:关于涉诉、违规担保和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事项的公告
ST大民资讯
2018-02-13 17:21:5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2-13

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835626 证券简称:大民种业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大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违规担保和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大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存在诉讼、实施

违规担保并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可能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一

定影响,具体如下:

一、与内蒙古大玉种业有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诉讼纠纷

(一)诉讼争议情况

2016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大

民以公司经营需要为由,向内蒙古大玉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大玉种业”)借款共计 4,680 万元。2017 年 1 月 26 日,王大民向

大玉种业出具上述借款的借据,并于借款人处签字,公司及甘肃华元

神谷种业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元神谷”)

于担保方处盖章。王大民将上述 4,680 万元均转入公司账户。

2017 年 10 月 9 日,大玉种业向王大民、公司、华元神谷提起诉

讼,要求偿还其借款及利息。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为“兴安盟中级法院”)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就此案作出了编

号为“ (2017)内 22 民初 15 号”的一审判决,判决王大民偿还借款

及利息,并由公司、华元神谷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公告编号:2018-004

(二)违规担保情况

2017 年 1 月 26 日,王大民就上述借款向大玉种业出具借据,并

由公司、华元神谷于担保方处盖章,借据中未明确约定借款期限、利

率等情况。经一审法院认定, 公司及华元神谷需依照约定对上述借款

及利息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上述对外担保行为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

会等决策程序。

(三)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况

大玉种业就上述借款纠纷,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向兴安盟中级法

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兴安盟中级法院出具了编号为“ (2017)内

22 财保字 1 号”、“(2017)内 22 财保字 1 号之一”、“(2017)

内 22 财保字 1 号之二”、 “ (2017)内 22 财保字 1 号之三号”四份

《民事裁定书》,扣押公司公司总部 5 处房产、位于科右前旗居力很

镇红心村房产、位于乌兰浩特市滨河东区内房产、新桥街南侧房产、

恒大绿洲住宅小区一期 15 号楼 2 单元房产、位于甘肃张掖的子公司

华元神谷两处房产及土地,冻结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支行账号为

******20 中 230 万元存款。扣押与冻结期限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至

2020 年 10 月 8 日。

二、与自然人股东钟松的诉讼纠纷

根据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为“张掖市中级法

院”)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下达的编号为“ (2018)甘 07 民初 13 号”

《民事裁定书》,公司自然人股东钟松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起诉公司

及华元神谷,并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申请财产保全,经张掖市中级法

公告编号:2018-004

院裁定,查封华元神谷的财产包括:1,200 吨果穗烘干线两套、籽粒

烘干、加工设备两套,配电箱及仓储检验设备及办公设备;玉米种子

共计 3,062 吨;汽车三辆。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上述诉讼及违规担保情况发生时,相关责任人未向公司董事会及

主办券商汇报情况,导致违规担保发生未履行相应程序, 且相关诉讼、

担保事项未及时进行披露。未来经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履行相关审议和决议程

序,加强对外担保的审查及责任追究,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和完整。 公司在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及规范化运作

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以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由此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大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