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邦车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北兴邦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兴邦车业资讯
2018-09-28 19: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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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8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北兴邦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

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主办券商”)系河北兴邦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兴邦车业,证券代码:836929,以下简称“兴邦车业”、“公司”、“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



因兴邦车业未按期于2018年8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建国、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郎学通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198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一、被监管事项



兴邦车业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兴邦车业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对兴邦车业及时任董事长赵建国、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郎学通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同时,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挂牌公司应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综上,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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