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4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昌源旅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辽宁昌源旅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 2022 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增资扩股协议事项未完成 是
3 生产经营 其他(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 是
4 其他 股权质押延期 是
5 其他 两名董事对 2022 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议或无法保证,对续聘 2023 年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议案投反对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关于重大亏损或损失的风险事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22,970,932.56 元,公司实收股本
24,498,868.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关于增资扩股协议事项未完成的风险事项
2016 年 12 月 26 日,深圳百恒慧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百恒慧通”)、昌源股份实际控制人段守春、沈阳振浩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振浩投资”)签订合同编号为:2016-BHHT-001-zz-01 的《辽宁昌源旅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
(1)如昌源股份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未实现人民币
5,500,000.00 元的净利润,则段守春或百恒慧通指定的第三方应在 2018 年 4 日
10 日前回购百恒慧通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回购价格应等于百恒慧通实际投资总额,加上百恒慧通投资总额每年 10%的投资回报。(具体回购价格以百恒慧通实际收款日为基准日计算。)
(2)如昌源股份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实现人民币
7,000,000.00 元的净利润,则段守春或百恒慧通指定的第三方应在 2019 年 4 日
10 日前回购百恒慧通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回购价格应等于百恒慧通实际投资总额,加上百恒慧通投资总额每年 10%的投资回报。(具体回购价格以百恒慧通实际收款日为基准日计算。)
现以上条款均已触发,就 2017 年业绩未达标问题,三方已另行协商,详情
见 2018 年 5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辽宁昌源旅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对赌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就 2018 年业绩未达标问题,段守春(以下简称“甲方”)、佳汇(天津)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振浩投资(以下简称“丙方”)、沈阳盛宏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丁方”)、赫菲(以下简称“戊方”)及百恒慧通(以下简称“已方”)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2018 年协议”),
约定:自 2018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6 日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条件购买
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持有的昌源股份股权中的 3,018,868 股(以下简称“购买股份”),购买股份的购买金额(以下简称“购买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购
买金额=人民币 8,472,000.00 元+(人民币 8,472,000.00 元自 2018 年 8 月 7 日
起至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 8,472,000.00 元之日止按照年化 13%所计算的利息)。
2021 年 11 月,段守春(以下简称“甲方”)、佳汇(天津)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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