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
汉和生物资讯
2024-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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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08



关于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汉和生物”、 “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辅 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 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兴业证券委派了由饶毅杰、郭飞腾、刘祖运、王东林、刘珈伶、夏金伟、 王颖、杨亚军、薛冬泽、罗嘉伟、丁祥泽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代表兴业证券负 责汉和生物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由饶毅杰担任 辅导小组组长。在本辅导期间,因工作安排调整等原因,洪庭萱不再担任辅导小 组工作成员,同时新增成员夏金伟、王颖、杨亚军、薛冬泽、罗嘉伟。



上述辅导人员中,饶毅杰、郭飞腾和刘祖运均为保荐代表人,满足辅导机构 指定参与辅导工作的人员中保荐代表人不得少于二人的要求。本项目辅导工作小 组成员均为兴业证券的正式从业人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 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兴业证券与汉和生物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证监局的辅导备案登记确认。本期辅导

期间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汉和生物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对接具

体的辅导计划与实施方案,通过组织自学、访谈、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中介协调会等形式有序开展对汉和生物的辅导,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工作主要围绕文件核查、沟通答疑、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等多种方式的学习、交流开展,本期辅导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持续下发全面及各专项尽职调查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公司设立、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技术、行业发展、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同时,辅导人员对上述材料进行整理,后期将以补充尽职调查清单和专项备忘录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工作,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3、督促公司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内控制度,辅导机构计划在后续辅导期间继续安排辅导对象学习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使辅导对象的董监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深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



4、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项问题讨论会,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及时沟通,形成全面解决或整改方案,协助公司解决并持续跟踪问题落实情况。



5、持续向辅导对象传达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文件、监管动态、典型案例,以使辅导对象了解资本市场新变化和监管要求。



6、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审阅,对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历史及现有股东、主要银行、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走访或访谈,对银行、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函证,系统并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业务发展状况,并督促公司进一步解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7、全面核查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司主

要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管、关键岗位人员开立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



(四)证券辅导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了与汉和生物签署的《辅导协议》,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均得到了较好地执行,各项工作均顺利完成。在此基础上,辅导工作小组依据汉和生物的实际情况和接受辅导人员的具体要求对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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